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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房产纠纷仲裁的程序有哪些,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

发布于:2023-05-13        来源:华律网;仅供参考、侵权请联系删除        编辑:梅州房源信息网 扫描到手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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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
律师解答
房屋纠纷仲裁的程序如下:
1、向约定的仲裁委申请仲裁,并提交仲裁协议、仲裁申请书;
2、仲裁委托进行审查;
3、符合条件的,作出受理决定;
4、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,仲裁副本送至被申请人;
5、确定仲裁庭组成;
6、开庭时按照仲裁规则进行仲裁。
《仲裁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当事人申请仲裁,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、仲裁申请书及副本。
第二十四条条第一款规定,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,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受理,并通知当事人;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,并说明理由。
法律依据
《仲裁法》第二十二条
当事人申请仲裁,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、仲裁申请书及副本。
《仲裁法》第二十四条
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,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受理,并通知当事人;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,并说明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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